河南十部门联合发文!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发布时间:2020-12-22
建筑工程质量,
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印发
《河南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从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管理体制、
健全支撑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4个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
切实解决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意见》明确,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勘察设计单位源头把控,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政府工程质量监管责任。
在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全面实行在建工程项目劳务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在线监管。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在专业作业企业设立、自由工人培育、技能培训鉴定、工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培育新时期建筑工人队伍信息平台,实现工人在线免费培训、招工找工、专业作业队伍项目撮合等功能。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优秀企业、项目和个人的表彰力度,营造“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市场环境。对获得鲁班奖、省长质量奖、“中州杯”的优秀企业在招投标、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获得鲁班奖、中州杯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对施工企业分别按含税工程造价的3%不超过1000万元、1.5%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对监理企业分别按监理服务费的5%、3%给予奖励,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获奖项目(或同级别的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时享受加分奖励,项目第一负责人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此外,《意见》还指出,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信用评价中的重要内容。